今個情人節,諸事不順,半日咁多啦!
原本計劃今天來個南丫島一日遊,可惜情人早兩天終於中招,感冒發冷,還是取消吹海風行沙灘的扮浪漫節目吧。
早一晚提議不如去看早場,只是最就近家居的戲院,只放映兩齣不打算在戲院觀看的電影,計劃又告吹。
不知怎的,睡到接近中午才醒來,擦著惺忪睡眼,問坐在床邊的情人拿一千大元,他以為我在說夢話,但我理直氣壯的告訴他:據報今天每束玫瑰平均售價900-1100元,你不用給我送花,給我現金便可,1000元,只是個中位數吧。他竟笑笑口行開了,當聽我唔倒,聽我唔倒......
近來周身骨痛,忽發奇想,不如與情人齊齊去盲人輔助會做按摩,撥個電話,Oh, No! 相熟師傅竟然辭工唔做,唔係咁對我嘛?!
為避開人潮,一時半才去法國食午餐,竟又碰上那頭 luncheon monster,哎喲,四天之內兩翻遇上,是緣?還是命?他還恭祝我與情人:情人節快樂!
然而,這一句祝福,卻扭轉了這天的「劣勢」,就那刻開始,我享受了一個快樂而滿足的情人節。
由於仍在春節假期,情人不用留堂也不用改簿,就這樣我倆整天在閒蕩--慢慢享受午餐,經過商店買了一個心儀已久的手袋,原來買一送一,於是又選了一個很喜歡但捨不得於是忍住唔買唔買的手挽袋,心情大好。走著走著,還是去喝咖啡吧。在人頭湧湧的 SB,竟又給我們找到一個角落位置,一坐兩小時,我們喝著熱騰騰的咖啡,吃著最喜愛的朱古力蛋糕,看著各自帶來的書本,間中停下來閒聊幾句。如此,我們踢走了往常匆忙的步伐,享受著片刻的悠閒,直至傍晚。
最好的,莫過於晚上的飯餐。好,不在於吃甚麼,而在於有選擇,不用給無良食肆「老屈」食情人節套餐--有一年情人節,走進中環一家普通餐廳,侍應「歡迎光臨」之後,二話不說便領我們走上二樓,當時舉動沒有特別親暱的我們,(好像連手也沒有拖哩!)被告知只可以點情人節套餐,當年年少懵盛盛,不好意思立即起身走人,只有硬巴巴坐在那兒任人宰割,吃著一些不太喜愛的食物。何時知道比人搵笨?就是埋單之後、走到地下的一剎那.....點解餐廳下層、坐著一家大小的客人吃的食物跟我們完全不一樣?!即是說,只要在這敏感的日子,一男一女走進那餐廳,侍應就 default 咗你們是情人關係,逼你們吃物非所值兼且冇得揀的套餐,因為男的願意與否也不好意思拒絕任人魚肉。連一向記性麻麻的情人,到今天竟然仍能道出餐廳位置和當天一些細節,可見這次經驗給他帶來的震撼,這也難怪,那一餐,理所當然地由他付賬嘛。
所以,當我們看到在餐廳入口那新增的情人節餐牌,我們互換了一個眼色,便共識了若只許我們點這個套餐,就立即起身走人。幸好,今時今日的服務態度,是讓客人有選擇的權利。結果,兩個人只花160大元,吃了我們想吃的食物,和剛剛足夠的份量。
總結這天,是閒暇,是從容,也是滿足。
p.s. 閒蕩的大半天,有一個發現:今天手捧花束的,十個有九個是看起來只有十來歲的少女,一手拿著大束花,一手緊緊挽著男朋友,嘴角含笑之餘,一邊將頭側側的枕在男友肩頭,一邊向前走,難度分達 9.99。看著他們,心想:花這麼貴,少男們出手竟如此闊綽,真叫我與情人汗顏;但同時間,向來務實的我心裡盤算著:沒有送花,就該給我1000元吧。

1 則留言:
完全同意!!
我也沒有花, 也該向他追回1000大元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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